所字概述
〔所〕字拼音是suǒ 部首是戶, 總筆畫是8畫。
〔所〕字是左右結構 五行屬金。
〔所〕字倉頡碼是HSHML 五筆是RNRH 四角號碼是72221 鄭碼是PDXP 中文電碼是2076 區位碼是4389。
〔所〕字的UNICODE是6240。 十進制為25152,UTF-32:00006240,UTF-8:E6 89 80。
〔所〕字在《通用規范漢字表》是一級漢字。
〔所〕字屬最常用字
〔所〕字在《通用規范漢字表》是常用字。
〔所〕字的異體字是 ?
所的筆順
所的意思
所
suǒㄙㄨㄛˇ基本解釋
①處,地方。住~。哨~。場~。處~。
②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派出~。
③量詞,指房屋。一~四合院。
④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部(所率領的部隊)?!^(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謂(不關緊要,不關心)?!?。各盡~能?!驘o敵。有~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⑤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敬。
⑥姓。
詳細解釋
名詞
1.形聲。從斤,戶聲。斤,斧子。( hǔ )本義:伐木聲。
有截其所。 —— 《詩·商頌·殷武》不可不為擇所而后錯之。 —— 《荀子·王霸》必于無人之所。 —— 《呂氏春秋·達郁》僻遠悠閑之所。 —— 《呂氏春秋·謹聽》不如早為之所。 —— 《左傳·隱公元年》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 —— 唐· 柳宗元《童區寄傳》成反復自念,得無教我獵蟲所耶? —— 《聊齋志異·促織》汝生于浙而葬于斯,離吾鄉七百余里矣,當時雖觭夢幻想,寧知此為歸骨所耶? —— 清· 袁枚《祭妹文》
哨所;寓所;診所;交易所;看守所;托兒所;招待所; 收容所;診療所;觀察所;指揮所;各得其所。
3.道理;方法 reason。如:所以然(所以如此。指原因或道理);所詮(佛教語。所解的義理)
4.地方place。
雖眾,無所用之。 —— 《左傳·僖公四年》
5.進行科學研究的機構 institute。如:物理所;農民問題研究所。又指機關或其他機構的名稱。如:派出所;招待所;指揮所。
6.著落;結果result。
勤而無所,必有悖心。 ——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今也天下之人怨惡其君,視之如寇仇,名之為獨夫,固其所也。 —— 清· 黃宗羲《原君》
助詞
1.表示結構 [used before a verb or a V-C construction together with 被 or 為 to indicate the passive voice]。
2.與后面的動詞結合,構成名詞性結構。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 《孟子·告子上》二貴酋名曰館伴,夜則以兵圍所寓舍,而予不得歸矣。 —— 宋· 文天祥《指南錄·后序》然則王之所大欲可知矣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 —— 《孟子·梁惠王上》
聞所未聞;各盡所能。
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納職焉。 —— 《史記》
臣唯命所試。 —— 《列子》
5.與“為”呼應,構成“為…所…”句式,表示被動。
其后楚目以削,數十年,竟為 秦所滅。 —— 《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巨是凡人,偏在遠郡,行將為人所并。 —— 《資治通鑒》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 —— 宋· 蘇洵《六國論》
為好奇心所驅使;為實踐所證明。
6.與介詞“從”“由”“自”結合,組成所字結構,表示與動作有關的地方、原因、對象等。
其劍自舟中墜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 —— 《呂氏春秋·察今》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遺所由使也。 —— 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撫軍不忘所自,無何,宰以卓異聞。 —— 《聊齋志異·促織》
7.和介詞“以”組成“所以”這一短語,根據“以”的不同用法與具體語言環境,有不同的意思。
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用什么方法) —— 《墨子·公輸》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人也。 —— 《呂氏春秋·察今》此殆天所以資將軍,將軍豈有意乎? —— 《三國志·諸葛亮傳》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 —— 諸葛亮《出師表》
量詞
1.用于地點、位置,相當于“處”。如:有房兩所。
2.用于山、島等物,相當于“座”
百濟國西南海中有大島十五所。 —— 《括地志》
3.用于建筑物。
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 班固《西都賦》
副詞
1.尚,還yet。
江陵去 揚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 《樂府詩集》
2.大約 about。用在數量詞后面,表示大概的數目。
父去里所,復還。 —— 《史記·留侯世家》從弟子女十人所。 —— 《史記·滑稽列傳》從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繒單衣,立大巫后。 —— 《西門豹治鄴》
代詞
1.這,此 this。如:所事(此事);所以然(指“那個東西”。因不便明言,用“所以然”隱語代指)
2.表示疑問,相當于“何”、“什么”what。
問帝崩所病,立者誰子,年幾歲。 —— 《漢書》
連詞
◎若,如果 if。如:所不(誓詞。假使不)
形容詞
1.一切,所有 all。如:所事(亦作“所是”。凡事,事事);所有品(所占有的東西);所是(所有)
2.宜,適宜的,為其所需的fit。
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 《易·系辭下》
3.許多的,多種的various。
收拾得所事兒溫柔,妝點得諸余里顆恰。 —— 《南呂·一枝花》
4.可以的permissible。
必欲爭天下,非信無所與計事者。 —— 《史記》
所
suǒㄙㄨㄛˇ詳細解釋
名
1.地方、處所。
《呂氏春秋?恃君覽?達郁》:“厥之諫我也,必于無人之所。”
2.恰當的位置。
《易經?系辭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span>《文選?諸葛亮?出師表》:“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所也。”
死得其所。
3.量詞。計算建筑物的單位。
一所房子、三所學校。
4.約略計算之詞。多置于數量、單位之后。
《史記?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復還?!?/span>《續漢書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長二尺所。”
5.機關或機構的名稱。
區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6.姓。如漢代有所忠、所輔。
代
《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齊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愛之心也。”唐?杜甫〈示從孫濟〉詩:“所來為宗族,亦不為盤飧。”
2.表示疑問。相當于“何”、“什么”。
《國語?魯語上》:“長勺之役,曹劌問所以戰于莊公?!?/span>
連
◎假設、如果。
《詩經?鄘風?墻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span>《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span>
助
1.虛字。置在動詞前,暗示動作達到的事物。
《論語?顏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span>
前所未聞。
他的作品為一般青年人所喜愛。
副
《樂府詩集?卷四六?清商曲辭三?無名氏?懊儂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揚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所
suǒㄙㄨㄛˇ詳細解釋
1.地點;處所。
場所、處所。
2.稱機關或辦事機構。
派出所、研究所、鎮公所。
3.適當的地方。
適得其所、死得其所。
4.助詞:(1)用在動詞之前(有代詞的作用),表示動作達到的事物。
無所事事、有所不知、所見所聞。
5.助詞:(2)與“為”合用,構成被動句。
岳飛為秦檜所害、青蛙為巨蟒所吞。
6.量詞。用于計算建筑物或學校。
一所樓房、三所學校。
7.姓。
所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別 :正文?卯集中 部首:戶部
武英殿刻本: 第995頁,第2字
同文書局本: 第415頁,第16字
標點整理本: 第362頁,第3字
古文: ??
音《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
《說文》:伐木聲也。從斤,戶聲。
例又,處所。
《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
例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例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
《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
例又,語辭。
《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例又,誓辭。
《論語》:予所否者。
《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例又,指物之辭。
《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苍]〕謂高四尺所。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苍]〕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苍]〕里所,猶里許也。
例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音又,葉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注解
〔所〕字收錄于《康熙字典》正文?卯集中,康熙部首是戶部。
〔所〕字拼音是suǒ,左右結構,可拆字為戶、斤,五行屬金。
〔所〕字造字法是形聲。從斤,戶聲。斤,斧子。( hǔ )。本義是伐木聲。
〔所〕字的漢語字典解釋:㈠ [suǒ] ⑴ 處,地方⑵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⑶ 量詞,指房屋⑷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⑸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⑹ 姓。
所的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大徐本)
徐鉉 (宋)卷別卷十四上反切疏舉切頁碼第472頁,第12字續丁孫
所
伐木聲也。從斤戶聲?!对姟吩唬骸阜ツ舅!?/span>
附注段玉裁注:「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為處所者,叚借為処字也?!埂赣脼榉謩e之詞者,又從処所之義引申之……皆於本義無涉,是真假借矣?!?/span>
《說文解字系傳》(小徐本)
徐鍇 (南唐)卷別卷二十七反切師阻反頁碼第1103頁,第5行,第2字述
伐木聲也。從斤戶聲?!对姟吩唬骸阜ツ舅!?/span>
《說文解字注》(段注本)
段玉裁 (清代)卷別卷十四上反切疏舉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2866頁,第1字許惟賢第1245頁,第10字
《伐木》聲也。
段注《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爲處所者,叚借爲処字也。若王所,行在所之類是也。用爲分別之?者,又從処所之義引申之。若予所否者,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皆於本義無涉。是眞叚借矣。
從斤。戶聲。
段注疏與切。五部。
詩曰:《伐木》所所。
段注《小雅?伐木》文。首章《伐木》丁丁傳曰:丁丁,《伐木》聲。次章《伐木》許許傳曰:許許,柿皃。此許許作所所者,聲相似。不用柿皃之說,用《伐木》聲之說者,葢許以毛爲君亦參用三家也。今按丁丁者,斧斤聲。所所,則鋸聲也。
章太炎說文解字授課筆記
章太炎 (近代)朱一伐木聲。借為處,處、所雙聲。
朱二「予所否者」,倒語。予若有否處也?!杆慌c舅氏同心者」,若有不與舅氏同心之處也,亦倒語。
錢一伐木聲也。訓處者即借為處,處、所雙聲。
錢二伐木也。訓處者即處字,處、所雙聲?!稹赣嗨裾摺?,余不然之處?!杆慌c舅氏同心者」,與舅氏不同心之處,皆倒語。所即處之假。
白話解釋
所,砍伐樹木的聲音。字形采用“斤”作邊旁,采用“戶”作聲旁?!对娊洝酚性娋涑溃骸皳]斧伐木,所所傳響?!?/p>
字形解說
金文、戰國文字皆從戶、從斤。斤像斧斤之形,用以伐木;戶像單扇門戶之形。戰國文字,或在增添斜筆,近似「勿」形;或在「戶」下增添一短橫,為裝飾之羨符。至秦文字才定形從「戶」,與《說文》篆文相同?!墩f文?斤部》:「所,伐木聲也。從斤、戶聲?!贡玖x為伐木的聲音。從斤,表示伐木之工具;從戶,表示音讀,模擬伐木的聲音,是不示義的聲符。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所字的相關索引
# | 書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937頁,第9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207頁,第3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896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629頁,第2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562頁,第9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2090頁,第3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3485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6983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983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375頁,第4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605頁,第12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4990頁,第2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3724頁【補遺】第18054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1589頁,第2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246頁【崇文】第4981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2065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589頁,第3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十冊,第650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1297頁,第7字 |
所字的翻譯
-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 Platz (S)
- place, endroit, institut, office, en réalité, (classificateur pour les batiments (maisons, petits batiments, etc.)?)?, (particule introduisant une proposition relative)?, celui qui, (particule introduisant l'agent du passif dans le registre écrit)?
所的字源字形
春秋 金文 春秋中期
春秋 金文 春秋晚期
春秋 金文 春秋
春秋 玉書 侯馬盟書
春秋 篆書 石鼓文
戰國 金文 戰國早期
戰國 金文 戰國晚期
戰國 金文 戰國
楚〔戰國〕 簡 包山
楚〔戰國〕 簡 天星觀
楚〔戰國〕 簡 曾侯乙墓
楚〔戰國〕 簡 郭店
楚〔戰國〕 簡 新蔡葛陵
楚〔戰國〕 簡 上博
楚〔戰國〕 簡 望山
楚〔戰國〕 簡 九店
楚〔戰國〕 簡 子彈庫
秦 簡 放馬灘
秦 簡 睡虎地
秦 簡 岳麓書院
秦 簡 龍崗
秦 簡 關沮
秦 簡 里耶
漢 簡 張家山
漢 石經 熹平石經
魏 石經 三體石經
魏 傳抄 三體石經
唐 石經 開成石經
唐 傳抄 唐代石刻篆文
宋 印刷字體 廣韻
宋 印刷字體 增韻
宋 傳抄 汗簡
宋 傳抄 古文四聲韻
宋 傳抄 集古文韻上聲韻第三
宋 傳抄 集篆古文韻海
明 印刷字體 洪武正韻
清 印刷字體 康熙字典